来了解一下争议不断的欧盟“新版权法”

最具争议性的要属法案第11条(最新法案改为第15条)及第13条(最新法案改为第17条)。第11条被简称为

“链接税”(link tax),条款要求互联网平台在抓取新闻全文时需向原创者付费。具体而言,如果搜索引擎和其他新闻聚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的内容超过了一则新消息的“单个单词或非常短的摘要”,则此内容的出版商有权要求搜索引擎付费。

“上传过滤器”(upload filter)的内容,其要求各互联网内容平台要设置一种过滤器,提前审查上传文件,并阻止上传者上传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若互联网内容平台未能通过“上传过滤器”及时阻止侵权内容的上传,则公司需为具体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据了解,Youtube和脸书旗下的Instagram等平台都将受到此法律条款的影响,且必须安装该“上传过滤器”。

根据法案,成立未满3年、年收入未达到1000万欧元且月用户少于500万的互联网平台可免于安装“上传过滤器”;其次,一系列云存储平台可得到豁免;第三,非营利性在线百科全书也可得到豁免。

欧盟新版权法案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据了解,除了微软、谷歌和谷歌旗下YouTube和Instagram外,亚马逊、eBay、苹果应用商店、谷歌Play、Facebook、公司都将不同程度地受到欧盟新版权法案的影响。

及多家大型媒体等227名版权主体联合署名发给欧洲议会的公开信中说:“这(指欧盟新版权法案)是一个历史性机会。我们需要一个对所有人都公平和可持续的互联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敦促政策制定者迅速采纳新版权法案。”2

在内的倡导版权改革的公司之前拒绝接受这项法案,称将改变现有平衡,进而损害行业发展。欧洲消费者联合局(BEUC)副局长乌苏拉•帕琪说:“用户将很难在网上分享他们原创的、非商业性的音乐、视频和图片作品。这场‘版权革命’未以互联网使用者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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