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统一商标机制正式启动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12月22日电 (记者康新文)欧洲联盟委员会22日通过两项法规,决定1996年1月1日正式启动欧洲统一商标机制。 根据新的法规,欧盟企业可使用英、法、德、意、西5种文字向欧洲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在接到申请后将以欧盟正式使用的9种文字向所有成员国通报,同时对申请的商标进行技术审查。在3个月的审查期内,其他企业均可提出“反注册”。如果“反注册”的理由成立,要求注册的申请便被驳回。反之,申请被视为有效,注册手续亦宣告完成,所申请和注册的商标将同时受到欧盟各国的保护。目前,欧盟企业均在各自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要想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能够在欧盟其他国家得到保护,企业则需分别向这些国家申请注册。 《人民日报》 〔199512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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